改革中的“硬骨頭”如何理順定價機制
2013/4/11 11:00:24
資源價改的“小變動”,給人們帶來的卻是“大觸動”。資源性產品兼具公共產品和商品的雙重屬性,面對改革中的“硬骨頭”,如何理順定價機制,在保民生與市場化之間尋求改革的平衡點,體現(xiàn)科學、公平、穩(wěn)妥,成為關鍵。
從4月起,長春將民用天然氣價格從每立方米2元調整到2.8元,漲幅達40%;河北邯鄲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價格也“悄悄”漲價,每立方米上調0.2元。
而部分地方天然氣漲價前數(shù)天,一則“4月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調”消息便開始傳播,多地出現(xiàn)市民排隊集中購氣,甚至有人一次性搶購3000方氣,幾乎可以用十年。
山東濰坊市民夏欣月告訴記者,家里每年用200立方米天然氣,大約花500塊錢。如果適當漲一點可以接受,但要是一下子漲太多,老百姓負擔就重了。
早在2010年6月國內陸上天然氣出廠價上調后,多地便醞釀上調民用氣價。但國家發(fā)改委要求各級物價部門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和不合理的價格,氣價大范圍調整的壓力被消解。
但2012年冬季我國多地出現(xiàn)供氣緊張,天然氣價格調整再度被提出。供氣虧損成為石油企業(yè)、燃氣公司“理直氣壯”要求漲價的理由。
中石油的天然氣產量占全國總產量的67%,中石油高管曾多次表示國內天然氣價格偏低導致進口氣業(yè)務嚴重虧損。年報數(shù)據(jù)顯示,2012年中石油銷售進口天然氣及LNG(液化天然氣)虧損419億元。
“國際的氣價貴,如果不漲價,誰還會進口天然氣?不進口就可能出現(xiàn)氣荒。”在天津的聽證會上,這一條也作為漲價的重要理由被列出。
多家終端銷售市場上的燃氣公司也向記者抱怨“天然氣賣得越多,虧損越大”。但就在企業(yè)大喊虧損同時,上市燃氣企業(yè)業(yè)績報告卻呈現(xiàn)出不一樣的景象。
近天然氣價格漲幅達到40%的長春燃氣,去年前三季度凈利潤為5489萬元,2009年-2011年每年凈利潤均超過7000萬元。陜西天然氣公司去年凈利潤預計在2.86-4.08億元之間。深圳燃氣去年凈利潤更是達到5.28億元。
天然氣供應成本上升,從某種角度上而言只是讓一些企業(yè)出現(xiàn)了盈利下降,而遠沒有到入不敷出的虧損狀態(tài),現(xiàn)在就急于嚷著漲價,無非是逐利目的驅使。
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鄧郁松表示,“十二五”期間,我國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方向是逐步理順與可替代能源之間的比價關系,上下游價格聯(lián)動機制在執(zhí)行上更加順暢。
國家發(fā)改委能源經濟與戰(zhàn)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姜鑫民認為,改革“平衡點”的關鍵,是在保民生與市場化之間要尋找平衡點,要讓消費者享受改革紅利而非一味為改革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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